2011年8月17日 星期三

旅行路上

怎樣才算旅行?旅行在英語中可以說成”travel”或”tour”,旅者,又可以分成旅人(traveller)或遊客(tourist)。這次在台灣單車旅行,才認真思考到”travel”對於旅行的意義。現在的旅遊即使不是旅行團,大部分還是以點對點的形式進行,大多是想好要到那些地方看甚麼,然後,才思考用甚麼交通工具將之連起來,而考慮的都不離時間、舒適度、方便度、價錢。很少人會將坐火車坐飛機坐巴士視之為旅行的一部分,上車便睡,頂多間或醒來看看風景。其實車程/航程才讓人確切感覺到各地的距離,而不是像叮噹的隨意門,打開便是另一個世界。
最近單車遊台,選擇以單車作為連綫的交通工具,誠然不是每程都有趣,有辛苦得想死的時候,也因為騎車需時太長,要犧牲觀光遊覽的時間,但單車旅行並沒有固定的目的地,每一刻也在路上,會有被逼或選擇停下的時候,看看一些你不曾預計期待的人地事物。
環台全程千二公里,有人四天三夜挑戰,有人一個月騎騎停停,有人只選一部分騎,有人夾雜其他交通工具,方式千變萬化,但都將旅行回歸到旅程本身。
[ 2011.08.17《S-file暑期版》遊記二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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